阿坝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阿州民爆办〔2007〕7号
阿坝州民爆办
关于做好民爆行业“十一”黄金周和
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经商局(发改委)、州民爆公司:
为深入贯彻9月20日“四川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民爆行业“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工办发[2007]245号)精神,确保今年“十一”黄金周和“十七大”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现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做好节日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县经商局(发改委)及州民爆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十一”黄金周至“十七大”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布置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强防范,组织力量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县经商局(发改委)要抓住安全工作监管的重点,进一步督促各民爆销售企业坚持行业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杜绝“四超”,州民爆公司要加强对危险源的防范工作,加大对各分公司库房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库区内外部安全巡查和管理,做好库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库区安全,要督促各分公司在“十一”黄金周前,对库房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认真仔细排查安全隐患。
三、加强值守,严格坚持值班带班信息报送制度
各县经商局(发改委)及州民爆公司在“十一”黄金周至“十七大”期间要加强值守,坚持安全生产“日报(每天下午16:00以前上报我办)”制度,不执行“日报”制度,将进行通报。同时,要做好“十一”黄金周至“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有关紧急事故报告要求及时上报。对谎报、瞒报、漏报和拖延不报的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值班人员:刘剑
值班电话:2822901
手 机:13778698996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民爆物品 安全生产 工作 紧急通知
阿坝州经委办公室 2007年9月29日印
(共印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