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制度(2004年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和农业部《全国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制度》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乡镇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编制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是为国家宏观管理提供经济信息和为企业服务的重要手段,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财务会计决算的编审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决算报表工作质量。 (一)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要求 1、合法。企业必须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2、真实。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揭示真实的交易和事项。 3、完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不能残缺不全,更不能故意隐瞒、遗漏。 (二)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的准备 1、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企业对其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等进行的核查,目的是确保账实相符。 (1)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2)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3)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核算。 (4)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 (5)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6)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对账和结账 (1)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确保本期的所有经济业务登记入账。 (2)企业应当按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3)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4)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如果发现问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编报财务会计决算汇总报表的总体要求 1、报表齐全完整 各市、州在编制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时,应当向四川省乡镇企业局汇总报告。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汇总报表组成部分如下: (1)乡镇企业财务决算汇总报表 ①各市、州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决算报告文件; ②财务决算报表封面; ③财务情况说明书; ④乡镇企业决算汇总报表全套机汇报表(两份)。 (2)乡镇企业汇总报表输入的计算机软盘。 2、装订整齐有序 各种报表要按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统一编号顺序装订,不准零散分张报送,也不准把一套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装订成几本, 以免丢失或遗漏。 3、数字真实准确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乡(镇)一级的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要进行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汇总填报。需要计算填列的数字要认真、仔细地计算,以确保报表数字的准确。 4、报送及时 乡镇企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上一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时间报送汇总报表。各市、州应于次年2月20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四川省乡镇企业局,同时报送软盘。 企业基层报表由各市、州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汇总表格式自行印制。 二、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填报 规模企业“资产负债汇总表”、“利润汇总表”、“利润分配汇总表”、“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汇总表”,由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逐级汇总上报。 规模企业“财务评价指标表”,由各级乡镇企业行政部门按照规模企业财务指标汇制上报。 三、报表考核 有关具体考核办法及标准按《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及统计年报考核奖励办法》[农(企计)[1997]54号]执行。 四、财务会计决算汇总报表的种类和格式 编 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报范围 编报时期 乡会汇01表 资产负债汇总表 规模企业 年度报告 乡会汇02表 利润汇总表 规模企业 年度报告 乡会汇02表附表 利润分配汇总表 规模企业 年度报告 乡会汇03表 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汇总表 规模以下企业 年度报告 乡会汇04表 财务评价指标表 规模企业 年度报告 各种汇总表详细格式如下:(略)
五、财务会计决算汇总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汇总说明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报表,是一定时点上的静态报表。 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分为左、右两部分。左边列示资产,右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从总体上体现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 资产和负债项下各项目均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顺序依次排列,所有者权益项下各项目按其永久性顺序排列。 由于资产负债表是静态会计报表,因而其填列依据主要是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根据相关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如“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票据”、“应收补贴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短期借款”、“应付工资”等。二是根据相关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等账户的余额合计数填列,“短期投资”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账户余额扣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余额之后的差额填列。三是根据相关账户分析填列。如“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账户分析填列。 本表各项目内容及填列方法 资产部分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其中,“银行存款”项目反映银行结算户存款情况。本项目应根据“银行存款”科目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带息应收票据,本项目不仅包括其票面金额,还包括本期计提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应在本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果“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未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9、“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1、“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反映企业准备一年内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13、“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超过一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16、“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减去“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即为“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 1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差额,即为“固定资产净额”。 18、“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0、“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1、“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未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2、“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3、“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4、“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负债部分 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短期银行借款”反映企业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所属银行借款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4、“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5、“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6、“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付福利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7、“应付股利(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和应付投资方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9、“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股利(利润)等以外的各种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应交补助社会性支出、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10、“其他应交款”其中项“应交补助社会性支出”,反映企业按应交所得税额减征10%应交乡村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金额。 11、“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13、“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包括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很可能产生的负债。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期末余额可在本项目内反映。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15、“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长期银行借款”反映企业向银行借入的长期借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所属银行借款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6、“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8、“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各种专项应付款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20、“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所有者权益部分 1、“实收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本项目应根据“已归还投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3、“实收资本净额”等于“实收资本”减去“已归还投资”后的差额。 4、“国家资本金”、“乡集体资本金”、“村集体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六个项目,反映企业资本投资主体情况。这六个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补充资料填列方法: ①“本期固定资产折旧额”根据“累计折旧”科目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②“平均应收账款余额”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期初数+期末数)÷2计算填列。 ③“平均存货”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期初数+期末数)÷2计算填列。 ④“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期初数+期末数)÷2计算填列。 ⑤“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值”项目(期初数+期末数)÷2计算填列。 ⑥“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净值”项目(期初数+期末数)÷2计算填列。 ⑦“平均资产总额”根据“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项目(期初数+期末数)÷2计算填列。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之间的平衡关系 20行=1+3+4+5+6+7+8+9+10+11+17+18+19行 23行=21+22行 26行=24-25行 28行=26-27行 40行=28+29+30+31行 45行=41+42+43行 50行=20+23+40+45+46 70行=51+53+54+55+56+57+58+59+60+62+63+64+65+66行 80行=71+73+74+75+76行 85行=70+80+81行 88行=86-87行 88行=89+90+91+92+93+94行 99行=88+95+96+98行 100行=85+99行 100行=50行 1栏=2+3+4+5+6+7+8+9+10栏 (二)利润汇总表编制说明 利润表格式为多步报告式。这种格式将净利润的计算分解成多个步骤,即按照净利润的形成过程,将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最终计算出企业本期净利润。 多步式利润表净利润的计算过程包括四个步骤,即: 第一步,计算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第二步,计算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第三步,计算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步,计算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主表部分: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包括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支出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营业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9、“补贴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本期利润中减去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补充资料部分 1、“期末全部职工人数”根据企业年末实际工作人员数填列,本项目各行业的人数应与统计年报基本情况表中同口径人数相等。 2、“本期平均职工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3、“期末实汇企业个数”根据汇入本表的企业数填列。本项目各行业的企业数应与统计年报基本情况表中同口径的企业个数相等。 4、“期末盈利企业个数”根据本期期末汇入本表的净利润为“+”数(包括净利润为“0”)的企业个数填列。 5、“期末盈利企业净利润总额”根据本期末汇入本表的盈利企业净利润相加之和填利。 6、“期末亏损企业个数”根据本期期末汇入本表的净利润为“-”数的企业个数填列,此数与盈利企业个数相加之和,应等于实汇企业个数。 7、“期末亏损企业亏损总额”根据本期期末汇入本表的亏损企业亏损额相加之和填列。此数与净利润相加之和应等于盈利企业净利润总额。 8、“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利润中由于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单位而获得的收益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利润中因自然灾害而损失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和“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两个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而对本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本项目结合企业会计报表附注,并分析有关科目填列。 11、“债务重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因债务重组而对本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本期工资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实际发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14、“本期计提福利费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在成本费用中计提的、应付给职工的福利费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5、“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劳动、待业保险费”项目,反映企业在管理费用中支付给职工劳动保险及待业保险情况。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其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也在本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分析填列。 16、“补助社会性支出”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以应交所得税额减征10%用于补助农村社会性支出的情况。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7、“利息支出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因借款而支付的利息扣除存款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应交税金总额”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含教育费附加)的总和。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及在“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中直接列支的税金计算填列。 19、“增值税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总额。 一般纳税企业,可根据“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填列。计算公式: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企业,可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20、“实交税金总额”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交纳的各种税金(含教育费附加)的总和。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及在“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中直接交纳的税金计算填列。 21、“已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及“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的“已交税金”专栏填列。 利润表各项目间的平衡关系 10行=1-4-5行 18行=10+11-12-14-15-16行 27行=18+19+22+23-25行 30行=27-28行 1栏=2+3+4+5+6+7+8+9+10栏
(三)利润分配汇总表编制说明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年内利润分配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报表。 利润分配表的基本结构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 第二层次是计算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提取支农建农资金 第三层次是计算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利润分配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利润表”“本年累计数”栏的“净利润”项目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可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实际”栏数额填列。 3、“其他转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本项目可根据“利润分配--其他转入”明细科目填列。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科目发生额填列。 5、“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发生额填列。 6、“提取储备基金”项目,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科目发生额填列。 7、“提取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反映外商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科目发生额填列。 8、“利润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发生额填列。 9、“提取支农建农资金”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企业法》的规定,提取的支农建农资金的情况。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提取支农建农资金”科目发生额填列。 10、“应付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科目发生额填列。 1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发生额填列。 12、“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以及应付投资者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科目发生额填列。 13、“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票股利。企业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科目发生额填列。 14、“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一致。 企业如因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而相应减少的未分配利润,可在本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以利润归还借款、单项留用的利润等,可在“提取支农建农资金”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利润分配表各项目间的平衡关系为: 8行=1+2+4行 16行=8-9-10-11-12-13-14-15行 25行=16-17-18-19-20行 1栏=2+3+4+5+6+7+8+9+10栏
(四)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汇总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用来反映规模以下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本表由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模以下企业报表逐级汇总上报。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汇总企业数”根据汇入本表的企业数填列。本项目数应与统计年报基本情况表同口径的“企业单位”数相等。 (2)“盈利企业数”根据汇入本表的净利润为“+”数(包括净利润为“0”的)的企业个数填列。 (3)“盈利企业净利润总额”根据汇入本表的盈利企业净利润相加之和汇总填列。 (4)“期末职工人数”根据年末汇入本表的实际从业人数填列。本项目数应与统计年报基本情况表同口径的年末职工人数相等。 (5)“平均职工人数”按照“(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计算填列。 (6)“工资总额”根据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汇总填列。 (7)“流动资产年末余额”根据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科目余额汇总填列。 (8)“固定资产原价”根据“固定资产”科目余额汇总填列。 (9)“累计折旧”根据“累计折旧”科目余额汇总填列。 (10)“本年固定资产折旧额”根据“累计折旧”科目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11)“银行借款”根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所属银行借款明细科目余额加总填列。 (12)“资本金”根据“实收资本”科目余额汇总填列。 (13)“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不含增值税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本项目应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相加之和汇总填列。 (14)“营业成本费用”是指企业不含增值税的全部营业成本费用及支出。本项目应根据企业“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发生额相加之和汇总填列。 (15)“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应交不含增值税的营业税金以及以流转税为基数计交税费的数额。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借方发生额汇总填列。 (16)“利润总额”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17)“所得税”根据“所得税”科目年末纳税调整后的余额汇总填列。 (18)“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纳税企业,本项目应根据企业“应交增值税表”填列。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企业,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19)“实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在本期内已经向国家税务部门交纳的税金情况。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其它业务支出”中列支的税金,“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本期借方累计发生额分析填列。 (20)“上交支农建农资金总额”反映个体、私营企业本期内直接支付或上交乡、村用于支农建农资金等情况。本项目根据企业列入成本费用科目中的有关支出数、及其他上交支农、建农资金支出数分析填列。 本表各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 1栏=2+3+4+5+6+7+8+9+10栏
(五)财务评价指标表的编制说明 1、本表用来反映、总结和评价规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 2、本表由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模企业报表计算填报。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计算及填列方法: (1)“汇总企业数”根据《利润汇总表》补充资料中“汇总企业数”填列。 (2)“盈利企业数”根据《利润汇总表》补充资料中“盈利企业数”填列。 (3)“占汇总企业数比例”反映盈利企业数占汇总企业数的百分比。本指标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填列: 盈利企业数占汇总企业数比例=盈利企业数÷汇总企业数×100%。 (4)“净利润总额”根据《利润汇总表》补充资料中“盈利企业净利润总和”数填列。 (5)“亏损企业数”根据《利润汇总表》补充资料中“亏损企业数”填列。 (6)“占汇总企业数比例”反映亏损企业占汇总企业数的百分比。本指标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填列: 亏损企业数占汇总企业数比例=亏损企业数÷汇总企业数×100%。 (7)“亏损总额”根据《利润汇总表》补充资料中“亏损总额”填列。 (8)“本期职工平均人数”根据《利润汇总表》补充资料中“本期平均人数”填列。 (9)“工资总额”根据《利润汇总表》补充资料中“本期工资总额”填列。 (10)“本期人均工资”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个职工所得工资数。本指标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填列: 人均工资=工资总额÷本期职工平均人数 (11)“期末固定资产原价”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末所占有的固定资产原价数。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汇总表》“固定资产原价”填列。 (12)“银行借款余额”反映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的情况。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汇总表》中“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项目下“银行借款”加总填列。 (13)“营业收入增长率”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成果的增长情况。 ①计算公式: 营业收入增长率=(本期营业收入-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上年同期营业收入×100% 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不含增值税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③“本期营业收入”和“上年同期营业收入”指标,分别根据本年和上年同期《利润汇总表》“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填列。 (14)“净利润增长率”反映企业财务成果的增长情况。 ①计算公式: 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 上年同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100% ②“本期净利润额”和“上年同期净利润额”,根据本年和上年同期的《利润汇总表》“净利润”项目填列。 (15)“税金增长率”反映企业向国家应交纳的税金总额增长情况。 ①计算公式: 税金增长率=(本期应交税金总额- 上年同期应交税金总额)÷上年同期应交税金总额×100% ②“应交税金总额”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等应向国家交纳的全部税金。本指标根据本年和上年同期的《利润汇总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项目和补充资料中“应交增值税”、“在费用支出中列支的税金”项目计算汇总填列。 (16)“资本金增长率”反映企业实收资本的增长情况。 ①计算公式: 资本金增长率=(本期末资本金总额- 上年同期末资本金总额)÷上年同期末资本金总额×100% ②“本期末资本金总额”和“上年同期末资本金总额”根据本年和上年同期《资产负债汇总表》中“实收资本”项目填列。 (17)“营业收入利润率”反映企业营业收入的获利水平。 ①计算公式: 营业收入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②“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根据利润汇总表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项目数填列。 (18)“总资产报酬率”用于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能力。 ①计算公式: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②“利润总额”和“利息支出”根据《利润汇总表》“利润总额”及补充资料“利息支出净额”填列。 ③“平均资产总额”根据《资产负债汇总表》补充资料“平均资产总额”填列。 (19)“资本收益率”反映企业运用投资者投入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 ①计算公式: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100% ②“净利润”根据《利润汇总表》“净利润”项目数填列。 ③“实收资本”根据《资产负债汇总表》“实收资本”项目数填列。 (20)“资本保值增值率”反映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完整性和保全性。比值百分之百时,为保值;大于百分之百部分为增值。 ①计算公式: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②“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根据上年度《资产负债汇总表》“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数填列。 ③“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根据本年度《资产负债汇总表》“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数填列。 (21)“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负债水平高低情况。 ①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②“负债总额”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本指标根据本期《资产负债汇总表》“负债合计”项目数填列。 ③“资产总额”根据本期《资产负债汇总表》“资产总计”项目数填列。 (22)“流动比率”反映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之前可以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又称短期偿债能力比率。 ①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②“流动资产”根据本期《资产负债汇总表》“流动资产合计”项目数填列。 ③“流动负债”根据本期《资产负债汇总表》“流动负债合计”项目数填列。 (23)“速动比率”反映与衡量企业在某一时点上运用随时可变现的资产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 ①计算公式: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②“速动资产”根据《资产负债汇总表》“流动资产合计”减“存货”的差额填列。 ③“流动负债”填列方法与流动比率的母项指标相同。 (24)“应收账款周转率”也称收账比率,用于衡量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的快慢。 ①计算公式: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②“营业收入”根据本期《利润汇总表》“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项目数填列。 ③“平均应收账款余额”根据《资产负债汇总表》补充资料“平均应收账款余额”项目填列。 (25)“存货周转率”反映与衡量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存货资产的周转次数。 ①计算公式: 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平均存货成本 ②“营业成本”根据本期《利润汇总表》“主营业务成本”项目数填列。 ③“平均存货成本”根据《资产负债汇总表》补充资料“平均存货”项目数填列。 (26)“社会贡献率”是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 ①计算公式: 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②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即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收入)、本期计提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待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对社会福利部门损赠)、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指增值税应纳税额)、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其他税金、净利润(减转作奖金的利润)及支农、建农支出(费用中列支部分,利润分配表15行)等。上述指标,根据《利润汇总表》有关项目数及有关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汇总填列。 (27)“固定资产折旧率”反映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比率情况: ①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率 = 本期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平均余额×100% ②“本期固定资产折旧额”根据本期《资产负债汇总表》补充资料相同项目填列。 ③“固定资产原价平均余额”根据本期《资产负债汇总表》补充资料相同项目填列。 (28)“人均利税”反映企业人均创利税的情况。 计算公式: 人均利税(元/人)=利税总额÷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利税总额”根据利润汇总表“净利润”、“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在费用支出中列支的税金”项目汇总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