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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时间:2008-03-04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珠海市产业集群发展,优化珠海市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升级,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

  据《珠江晚报》报道,《意见》明确指出将重点发展八大产业集群,营造“洼地”效应,采取优惠政策引导关联产业的集聚,工业发展资金增加到每年4000万元。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为了解决工业发展与城市发展不同步的问题,《意见》提出将加大对产业集群集聚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市园区建设资金向产业集群集聚区倾斜、优先安排,重点投入集聚区道路、水、电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加快区域供热供冷、污染物集中处理与废弃物循环利用、公共船舶试航等共用设施的建设,降低集群企业进入和营运成本。各区(含镇)、市原则上要按3∶7的比例拨付配套资金,相应增加投入。

  优惠政策营造“洼地”效应

  《意见》要求营造“洼地”效应,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关联企业、项目集中布局。

  按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优先安排集聚区的土地、资金等要素的供给;自2008年起至2012年止,对产业集群集聚区内的主导产业和关联产业建设项目,免收基本建设方面的地方性行政规费;对新引进的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关键技术或配套的项目,自动工兴建起10年内,提取该项目地价款的50%,以贷款贴息、科技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工业发展资金4000万

  记者从《意见》获悉,从2008年起,将工业发展资金增加到每年4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产业集群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中心的建设。提高对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标准,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的,市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引导企业争创更多名牌名标。对集群目录内的企业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免检产品的,提高奖励标准,按世界级200万元、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奖励。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意见》致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2008年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引导和促进珠海市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广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企业“四位一体”模式,市安排产业集群行业担保风险金由5%增加到10%,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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