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川企办〔2008〕88号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做好受灾地区中小企业有关数据上报事项的通知
各受灾市(州)中小企业局(经委):
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办公室的要求,为了认真做好中小企业灾后重建规划,请各受灾市(州)中小企业局(经委)要认真填报中小企业受灾情况表,总的要求是:上报数据资料力求准确翔实、真实可信、及时全面、有据可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各级部门对所上报的数据资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要求同时报电子版)。联系人:肖建权,电话:028-87339295,手机:13668123911,传真:028-87332830,邮箱:
xiaojqscsme@126.com
附件一: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受灾地区有关数据上报事项的通知》
附件二:
附表1“5.12”汶川大地震后四川中小工业企业灾情统计汇总表(由市、州填报)
附表2“5.12”汶川大地震后四川中小工业企业灾情统计汇总表(由县、市、区填报)
附表3“5.12”汶川大地震后四川中小工业企业灾情统计基础表(由企业填报)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受灾 数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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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