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乡企〔200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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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乡镇企业局 甘孜州中小企业发展局
关于2008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局:
为了切实搞好全州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根据《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企办〔2008〕55号)文件精神和《甘孜州减负办关于印发<甘孜州2008年企业治 乱减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乡镇企业、非公企业实际,对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现就2008年的治乱减负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努力改进和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甘孜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发挥好企业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的作用,加强调研,注意收集、分析各方面反馈的信息,总结好的做法及经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继续对各部门收费进行清理。今年要继续加强对企业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特别是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涉及企业收费的项目,必须坚决清理,不得再向企业收取;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收费标准,调整收费范围,简化收费办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清理简化企业年检。要对企业年检、年度审核进行清理,除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其他年检项目一律取消。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乱订报刊等行为。
3、清理涉企报表。要对企业上报的报表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报表尽可能合并。
4、进一步清理对企业乱排序、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行为。
5、整顿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正常的中介服务收费秩序。
(二)、控制对企业的检查。各县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03〕25号精神,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应当事先拟定检查计划并报同级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和监察、法制部门。临时突击性和具有保密性的检查要按规定备案。
(三)、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三查”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查处、有落实,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督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进行审计检查,如有“三乱”案件发生,要认真组织查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领导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关系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大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此,各县局一定要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对于人员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充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减负工作责任
1、各县主管部门要切实将减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汇总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和州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报告工作动态,做好有关工作。
2、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继续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查处涉及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三乱”案件。开展对全州农产品加工企业负担情况的专项调查,抓好涉及农产品加工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清理工作。针对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措施和解决的办法。
二○○八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企业 治乱减负工作 安排意见
抄报: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局、州人大农环委、州减负办
甘孜州乡镇企业局 2008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