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经济委员会内设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泸州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05〕6号)和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市级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05〕14号)精神,组建泸州市经济委员会(简称市经委),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市经委是主管全市工业经济和经济运行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设16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一)办公室(0830-3190467)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和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信访、提案、保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接待、安全等工作;管理和协调委机关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委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委性工作情况、工作总结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综合科(0830-3119644)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新型工业化战略,研究起草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综合分析、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重点企业和县区经济发展;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和发展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经委系统信息网建设。
(三)政策法规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0830-3195155)
负责组织起草工业经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组织委内重要规范性文稿的起草和初审工作;承担工业经济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0830-3118145,0830-3118146)
分析、监测能源、交通、邮电等行业运行情况,组织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等重要物资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负责全市天然气调度协调工作及天然气安装市场的管理;参与民用气价格管理;牵头负责全市成品油经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加油站、加气站的规划定点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经营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煤炭调运工作。
(五)技术改造科(0830-3191525 )
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的推进工作;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的投向;组织省、市技术改造专项计划的实施;研究提出引导投资方向的技术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上报、审批、登记备案和享受优惠政策确认的有关工作;安排政府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监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负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
(六)企业监督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0-3191504)
负责研究提出监督企业执行国家和地方工业经济法规政策的规章和措施,并牵头组织督查;研究提出企业改组改制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负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审核和设立后的监管工作;指导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统筹协调全市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及监管工作。
(七)技术创新科(0830-3112883)
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措施;申报并组织实施企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项目;推进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鼓励政策及措施;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建设和产业产品链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转报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组织编制并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计划;指导和管理市政府确定的骨干企事业单位重大技术装备工作。
(八)电力科(0830-3100439,0830-3100548 )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拟定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法规、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电力建设项目的验收;研究提出中、近期电力生产、供应、使用的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并发布信息,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实施电力许可,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电力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经济合作科(0830-3119644)
研究提出工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协调工业企业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动区域内企业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联合、重组、兼并等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扩大自营出口并协调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和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组织工业企业配合做好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工业企业出国组团报批和机关外事工作;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协调工业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问题。
(十)安全生产科(市民用爆破器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贯彻并监督全市工业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协调企业安全生产、防洪防汛、防灾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疏通(经营)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用爆破器材物品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市场准入、运行指导、政策调研、行业统计和日常监管工作;综合协调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审核、申报和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和发放工作。
(十一)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0830-3118144)
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企业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研究提出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协助做好工业循环经济的相关工作;指导压缩天然气、汽油双燃料汽车产业化工作。
(十二)行业指导科(0830-3191805)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各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行业技术标准、行业生产能力布局的调控方案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工业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医药、饮料、食品、包装、汽车工业、电子信息等产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研究、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行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医药行业的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灾情、疫情、军需、战备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负责国家鼓励工业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确认工作。
(十三)中小企业科(0830-3191081)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联系和指导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的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依法对中小企业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负责编制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中小企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的统计工作。
(十四)融资与担保指导科(0830-3190531)
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意见,促进建立和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及评价体系;负责对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报送的融资中小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负责定期收集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运作情况;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组织实施和行业监管。
(十五)人事教育科(0830-310906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出国政审工作;指导和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及所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审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本系统直属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工作。
(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科(0830-2273417)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机关党委抓好离退休党组织的建设;负责草拟委机关内部离退休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及离退休工作情况统计和年度报表等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的各种活动;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0830-3192337) 负责委党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和群团组织的工作。协助委党组做好委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室(0830-3121102)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