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泸市经企业〔2009〕151号
泸州市经济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报送产业集群发展情况
做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经济和商务局:
为全面了解产业集群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资金等支持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平稳较快发展。现将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报送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做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川企办[2009]45号)文件转发你们,为确保此次产业集群发展情况报送任务的圆满完成,请各区县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报送。
一、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产业集群书面材料
1、本地区产业集群发展状况,包括工业园区、高新区、开发区内的产业集群的情况等;
2、本地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情况;
3、本地区重点产业集群内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情况、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情况;
4、本地区政府已出台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政策措施、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情况、主要工作(包括资金支持情况)等;
5、目前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报送产业集群情况调查表
1.本地重点产业集群情况汇总表
2.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表
3.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情况表
4.产业集群情况调查表
二、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2009年5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市经委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3191081
电子邮箱:lzzxqy@126.com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报送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做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做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