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小企业局文件
绵中小企[2008]41号 签发人:何茂华
关于上报2008年上半年民营经济、中小企业
经济运行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5.12大地震给我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目前,我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广大干部职工日夜奋战,加快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各级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都在努力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大力支持,促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灾后重建和加快生产,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省中小企业局川企办(2008)93号,为及时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及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请各县市区、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7月5日前将本地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运行情况上报我局。
一、经济运行情况内容
1、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运行特点、存在问题和灾情对企业的影响;
2、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受灾情况,认真分析,上报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各地在灾后中小企业恢复生产和加快发展方面采取的措施;
4、各地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所采取的措施。
二、报送方式
联系人:李明辉
传 真:2228660
电话:2239610 13088268470
邮箱:lmh2238624@163.com
三、 具体要求
各地上报文字材料的同时,上报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民营经济 中小企业 经济运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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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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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