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昨(21)日在江油召开的全省“三级联创”示范县建设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全省将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目前,省委组织部根据全省不同类区特点,确定在成都市青羊区、资阳市雁江区、苍溪县、丹巴县等3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这次试点,“公推直选”将作为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主要形式。在农村,探索既立足培养、用好本村人才,鼓励和支持那些文化高、身体好、见多识广的外出务工经商和复员军人党员回乡带头创业;又多渠道、多形式选派干部,特别要下决心从县乡两级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充实村级领导班子。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推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社区,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适当增加委员或兼职委员的办法,适当安排驻区有代表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入社区党组织班子。
省委组织部同时要求,这次试点,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城乡统筹要求,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巩固基层政权”的原则,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的平原和浅丘地区,合理调整和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探索适度合并、村村联建、村居合一、跨村联建、依托产业建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
链接 试点遵循五大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选人的资格认定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经过上级党委同意;群众公认原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和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必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民主推荐和民意测评;
依“法”办事原则:换届工作必须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分类指导原则:试点工作必须结合各地党员群众和基层干部队伍实际,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制定试点方案;
综合配套原则:要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为契机,系统推进村(社区)组织配套改革,综合提升村(社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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