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认真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INTERNET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文件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川企发〔2004〕65号

━━━━━━━━━━━━━━━━━━━━━━━━━━━━━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认真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004年8月24日,省政府召开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分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根据会议精神,现就做好近期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要认清最近两个月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五个方面的严峻形势,一是汛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能否安全度汛还有近两个月。二是国庆将至,对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必须严防事故,确保社会稳定。三是部分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管理机构面临调整,安全生产工作容易产生波动。四是省政府调整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职能,从整体来看,其安全监管职能还处于交接期。五是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能力差,安全基础薄弱。
各级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发展经济的总体布局中,加强服务与指导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法人主体,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守法经营,负责在本企业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安全操作规程。整治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把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企业要切实落实一线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和违规违章行为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通过相关资质部门的上岗资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对违章违规作业超过规定次数的从业人员要停止从业资格,重新培训上岗。

      三、狠抓汛期安全生产
      当前,已进入汛期的中后阶段,尤其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必须警钟长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继续抓好。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和工作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切实做到防汛工作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企业安全度汛。要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山地灾害事故,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非煤矿山,二是处于低洼地带、水库下游,特别是病险水库下游的企业,三是处于山地灾害易发地带的企业。

      四、抓好“十一”黄金周及节后安全生产
      提前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限期整治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烟花爆竹企业,非煤矿山,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炉窑使用单位,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单位,造纸、印刷、纺织、丝绸、化工、家具、床垫、人员密集型场所及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储存的单位等重点防火单位,制定和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实现与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联动,确保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的实效性。
要指导企业做好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各地要督促企业在“十一”黄金周后,做好恢复生产的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是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要设施的检查,确保节后的生产安全。
各级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加强节假日和“十一”大假的安全值班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发生重特大事故,要迅速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把损失降到最低点,确保社会稳定。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乡镇企业  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  通知
───────────────────────────────────
抄送:省安委会。
───────────────────────────────────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4年8月30日印发

相关评论:
『发表文章评论』
* 用户名:  密码: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目前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