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文件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川企发〔200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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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加快岷江沱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10月4日,省政府召开岷江、沱江流域工业整治工作会议,听取6月15日全省“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会议后,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根据会议精神,现就抓好“两江”流域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
根据6月15日全省“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对岷江、沱江流域及其支流范围内成都、自贡、泸州、德阳、资阳、内江、乐山、宜宾、眉山、雅安、阿坝等11个市州的违法排污和超标排污企业进行整治,其中的431户水污染超标排放企业必须于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期未完成整治任务并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431户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重点整治的431户企业(祥见附件),已完成整治并通过当地验收81家,已完成整治正在试运行210家,正在整治的78家,已依法关闭或自然停产60家,其他2家,分别是资阳市安岳红奇食品厂(正在停产制定方案)和自贡中乌高金自贡分公司(限产制定方案)。
从整治进展情况看,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要完成今年整治目标,任务还艰巨繁重。各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持依法整治不动摇,坚持整治目标任务不动摇,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治污项目任务,督促企业落实今年治污计划,反映治污情况,报告治污工作,保证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分类指导,加快整治步伐
1、督促企业落实整治计划,加快整治进度。目前还有78家企业正在整治,2家企业仍停留在方案制定阶段。要对企业逐个排队,理清问题,采取措施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帮助、协调企业解决治污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2、根据省政府要求,凡11月底前达不到整治目标的,一律停产整治。对11月底前达不到整治目标的企业,各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告知环保部门。
3、加大暗访力度,查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工业污染源企业暗访,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排污行为,违法者要依法受到惩治。
4、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依法加大自然关闭和无法治理企业关闭力度,对于规模小、效益差,无法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不能通过治理达标排放的企业应尽早考虑采取关闭、转产等措施。
5、巩固阶段性成果。对已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的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证治理设施和在线检测设备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完成治理设施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的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生产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的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治理设施运行中的问题,争取尽早通过验收。
6、切实防范污染事故。目前正进入枯水季节,水体接纳污水能力下降,是防范污染事故的重要时期。要督促已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治污设施的检测和监控,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
三、及时掌握动态
目前“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整治进入倒计时,从即日起,省局要求各市州对431户企业中属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范围的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旬报制,每旬的最后一天,将整治工作进展动态情况报省局发展指导处。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已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企业名单、已完成整治并正在试运行企业名单、正在停产治理企业名单、正在限产治理企业名单、已依法企业名单、已自然停产企业名单。
2、各地督查情况、整污染源企业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
由于时间紧,请各地通过党政网或传真上报有关情况。传真号码:028-83221617
附件:1、已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企业名单,2、已完成整治并正在试运行企业名单,3、正在停产治理企业名单,4、正在限产治理企业名单,5、已依法关闭企业名单,6、已自然停产企业名单(略)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工业 污染 整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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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4年1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