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川企发〔200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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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05年
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05年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发改企业[2005]100号)文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市(州)教育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网上招聘活动对扩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把他作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大事来抓。
二、要加强政策指导和部门工作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各市州教育局要负责通知各高校及时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中小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招聘工作并于2月22日前将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告知省中小企业局,以获取我省招聘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口令和使用方法。
三、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地中小企业参与招聘活动,具体落实的招聘企业数不能低于分配名额数(见附表)。同时,要提供周到良好的服务,对信息的采集与发布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核实,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联系方式
(一) 省教育厅
联系人:龚仕新
电 话:86112806
传 真:86112806
(二) 省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 熊杰
电话: 028—83221874
传真: 028—83225135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企业 转发△ 网上招聘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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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5年2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