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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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企函〔2005〕63号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乡镇企业 、民营企业
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暨对俄经贸洽谈会的通知
各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由国家农业部、全国工商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暨对俄经贸洽谈会”将于2005年8月15日至17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举办。省局将统一组团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主要内容
(一)企业产品展示、展销。
(二)对俄经贸合作交流。中-俄项目推介,为中外企业共同开发俄罗斯市场进行项目对接。
(三)贯彻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重点改造政策,介绍黑龙江省边境地区出口加工园区、中俄两国互市贸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情况。
(四)在参展的规模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开展科技对接活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5年8月15日至17日。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会展中心。
三、会议规模及展位费
洽谈会展区面积1万平方米,每个国际标准展位费用人民币700元。
四、参会及考察费用:
参会人员由省局统一安排赴牡丹江市,往返机票、食宿、会务等费用自理。
五、参会、参展要求:
为保证洽谈效果,参会人员应精心准备本企业的对外合作项目材料及相关的企业产品宣传资料。参展单位应将企业简介、产品目录及有关图片宣传、广告资料和《参会回执》(附后)在7月20日前交省局经济合作处。如需赴俄考察人员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蓝底彩色出境专用照片5张、单位介绍信一份,持有因私护照的需准备护照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冯锦花、赵柳
联系电话:028-83221447、83225234 传真:028-83225234
地址:成都市成华街5号 邮编:610081
附件:参会回执
二○○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
参 会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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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洽谈会需要展位数(个)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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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复印有效
主题词:经济工作 乡镇企业 中小企业△ 洽谈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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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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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5年7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