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中 小 企 业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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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企函〔2005〕83号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举办全国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提高担保机构从业人员水平,规范担保业操作,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将于9月初举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培训班。现将《关于举办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培训班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市、州主管部门可派融资担保负责人1人参加,请将名单于20日以前报至省局,电话及传真为:028-83232813。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转发△ 信用担保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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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5年8月1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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