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
 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5-09-0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文件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川企发〔2005〕38号
━━━━━━━━━━━━━━━━━━━━━━━━━━━━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5]175号),要求各级部门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加强全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现提出四点要求:

    一、   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统计机构
    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是掌握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主要途径,是各级党委、政府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级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能。目前,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地区机构、人员不落实,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经费无保证,统计工作难开展等情况,造成统计数据重报、漏报、拒报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各地要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在人员和经费上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展开。

    二、   积极开展统计知识培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统计人员的要求相当严格。对新从事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并结合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特点进行系统的统计技能培训;对一直从事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人员,要定期进行统计知识轮训,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不断发展完善的统计工作要求。在统计工作中,一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原则,如实收集、整理、填报统计数据,杜绝虚假数据;二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三要建立统计数据的质量审核和动态对比体系,从技术上把好数据质量关,最大限度的减少统计误差,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三、   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加强统计数据分析
    各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各地务必在每月6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上报统计报表,不得延时上报。因个别市、州延误上报而影响全省数据汇总、分析的,省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各地要充分使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数据分析。通过统计数据分析要善于发现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规律和趋势,对变化较大的数据要特别加以分析,找出原因,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的统计误差。

    四、   加强部门统计管理,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各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计管理力度,大力推进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提高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工作水平。统计工作人员要严把报表质量关,将报表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收集的数据要做到内容准确、不重不漏、不虚不瞒。要积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计算机、传真机、互联网等设备的配备。有条件的市、州,尽量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月报,不能发送电子邮件的,用传真方式报送。各级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切实推动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实现全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新跨越。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乡镇企业  中小企业△  统计  工作  通知
─────────────────────────────
  四川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5年9月7日印

相关评论:
『发表文章评论』
* 用户名:  密码: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目前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