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文件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川企发〔200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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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
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期,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明确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要求加快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资源不足矛盾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四川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到2010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水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80立方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45%、4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新型建筑材料占全省建材生产总量的70%以上;节能建筑占建筑面积的60%以上;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
建设节约型社会与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我省中小工业企业数、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分别占全部工业企业数的99%以上、70%以上。在乡镇企业、中小工业企业中,食品、饮料、纺织、化工、建材、机械、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传统行业所占比重较大,对能源、资源依存度比较高。同时,我省乡镇企业、中小工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不高,产品的物耗、能耗比较高,经营粗放、劳动生产率低、产品档次低,一些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使资源利用回收率低,产生的“三废”仍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因此,做好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资源节约工作,既是建设节约型社会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做好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资源节约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以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途径,加大技术改造,加快结构调整,强化节约意识,改变生产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形成企业自觉节约资源的机制,促进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源节约的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工作。抓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工作,实施以燃用优质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燃煤锅炉(窑炉),提高加热炉、均热炉、锻造炉、热处理炉以及烧成、烘烤、干燥炉等设备的热效率。在水泥行业对现有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逐步淘汰机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及其它落后的水泥生产工艺。在陶瓷行业推广辊道窑技术,改善燃烧系统;改变燃料结构,采用洁净气体燃料烧成工艺。
(二)大力推进节水工作。抓好钢铁、化工、造纸、纺织、有色金属、食品等重点行业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技术,采取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废水治理,提高外排废(污)水处理后的回用率。推广应用节水工艺,通过改变生产原料、工艺和设备或用水方式,实现少用水或不用水。
(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推广运用工业炉渣、煤矸石、粉煤灰、烟道灰等工业废渣生产内燃砖,砌块等墙体材料技术。
二、认真落实节约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一)加大技术改造、推进结构调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淘汰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污染严重、资源能源消耗高、产品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技术、工艺、设备,同时又要积极引导,推动企业采取先进适用、环境污染少、节约资源能源、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有保证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二)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循环经济型企业。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推动企业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和ISO14000体系认证,使能源、水实现梯度利用,废物达到循环利用,形成企业内部小循环,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推动企业延长产业链,研究开发新产品,实现产业发展与节约资源良性互动。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
三、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各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资源节约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服务。督促企业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建立能耗、物耗、用水定额管理和消耗统计利用分析制度,改进生产工艺、技术、设备,降低单位产品的资源消耗。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经过清洁生产审计、通过ISO14001认证企业的产品。通过政府的表率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活动。
(二)加强对资源节约的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与模式,正确认识经济增长与节约资源的关系,进一步增强节约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通过教育,使企业能够掌握节约资源的基本知识,了解发展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保护环境的密切关系。通过培训,建立一支既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又懂得循环经济技术,并且能够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队伍,推进循环经济工作。
(三)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在食品、饮料、纺织、化工、建材、机械、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行业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型企业。帮助企业争取、落实国家、省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税收减免、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探索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提升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资源节约的水平。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乡镇企业 中小企业△ 资源节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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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