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川企发〔200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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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去年,省委学忠书记在省委八届四次全委会上强调“明年要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工业工作的重头戏。要在政策措施上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实现大的突破。”我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省领导的指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改善“融资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我们拟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先进集体给予表彰。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我省的《实施办法》、《实施意见》,当地党委政府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的。
2、了解当地中小企业融资缺口,切实履行职责,在缓解“融资难”方面措施得当、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成效突出的。
3、掌握当地担保机构发展现状,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构建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体系卓有成效的。
三、评选办法:
各市州级推荐的本辖区内1-2个县(成都市推荐2-4各县)向省局申报。省局组织评审,对评选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
2、各地申报须提交相关文字材料。内容包括:当地融资难的情况,为缓解这一难题所采取的措施、出台的政策、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当地担保机构的情况,以及在推进担保体系建设上所做的工作。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不少于1000字(随报电子板)。
联系单位:省中小企业局融资与担保指导处
联系人:王永其 赵柳 王之佼
电话:028-83232813
传真:028-83232813
E-mail:wangzhijiao@163.com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工作 中小企业△ 表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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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21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