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文件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川企办〔2008〕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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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上报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受灾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受灾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小企业局(经委):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造成全省大面积受灾,灾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也不同程度地遭受损失。为及时掌握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受灾情况,尽快组织生产自救,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现作以下紧急通知:
一、请各受灾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小企业局(经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地的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并立即上报省中小企业局。
二、立即组织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进行地震次生灾害安全隐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进行整治,防止安全隐患带来更大的损失。
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生产自救,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受灾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小企业局(经委)务必于5月16日上午10:00前将本地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受灾情况书面报省中小企业局发展指导处。联系人:肖建权,联系电话:028-83221770,手机13668123911。
近期省局实行24小时值班,如果出现新的受灾情况要一事一报。联系电话:(028)83221993(白天)(028)83221149(晚上);传真:(028)83225135;手机:13808202266。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乡镇企业 中小企业△ 受灾情况 通知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