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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8-05-1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

文件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川企办〔2008〕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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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企业局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迅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小企业局(经委):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省汶川发生里氏7.8级特大地震灾害,这次地震灾害影响范围广,人员伤亡多,抢救难度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根据目前各地上报的受灾和人员伤亡情况,成都、德阳、绵阳、阿坝、广元、雅安等重灾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职工伤亡情况惨重,企业大面积停产,其他市(州)部分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厂房、设备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被打破,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抗震救灾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困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迅速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继续搜救伤亡人员。遭受地震灾害的地区和企业要把搜救被困职工和抢救伤员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仔细清点企业职工的情况,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不错;对受灾现场要逐一搜索清理,科学施救,决不放过、决不延误任何救治伤亡人员的一丝希望和可能。对受伤人员要尽最大努力安排好救治,对死亡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对广大职工要安排好生活,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情绪稳定、社会安定。

      二、立即开展灾后安全生产检查。除重灾地区外,其他灾害不重的地区,要立即全面开展一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灾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受损的厂房、仓库、办公场地、化验室、宿舍、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堆垛较高的货物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妥善处置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迅速撤离相关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灾害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等,要采取防范措施,并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置。

      三、做好逐步恢复生产的工作。有条件的受灾地区可以逐步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受损的厂房、仓库、办公场地、道路、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及生产设备、仪器、仪表进行抢修、添置,并搞好调试,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逐步恢复生产。

      四、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抗震救灾是当前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务,各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紧急动员、全体行动,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全面部署、认真落实、重点督查,加强科学调度、统筹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领导同志要身先士卒,带队深入到灾害严重的地方,指导企业开展抗震救灾,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坚决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乡镇企业  中小企业△  抗震救灾△  通知     
  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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