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川企办〔2008〕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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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上半年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中小企业局(经委)、扩权强县试点县:
今年以来,我省中小企业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势头,但“5.12”汶川大地震这一突如其来的灾害却给全省中小企业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为客观准确反映上半年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按照全省工业经济恢复生产片区会的要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请各市州于7月8日前将上半年本地区中小企业运行情况上报我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济运行情况基本内容
1、当前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特点、存在问题和灾后对企业的影响;
2、各地结合实际,按照重灾、轻灾、非灾地区进行分析,上报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各地在灾后中小企业恢复生产和加快发展方面采取的措施;
4、各地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所采取的措施。
二、报送方式
通过中小企业即时通服务平台报送。联系人:规划财务处肖绍富,电话:028-87331087。
三、具体要求
请各市(州)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分析要做到准确客观,不得夸大损失,不得瞒报漏报。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上半年 经济运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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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