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川企办〔200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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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平台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中小企业局(经委):
为做好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政策支持引导作用,确保项目数据能及时、准确报送,我局决定启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数据传输、信息交流、资料共享、相关文件通知及公告的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客户端的下载
请各市(州)中小企业局(经委)登陆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www.scsme.gov.cn)财务统计栏目,下载“中小企业即时通服务客户端(EIS)”和“中小企业即时通服务客户端使用说明”。
二、平台内个人帐户设置
按计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平台将为所有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及部分项目企业开通帐号,首批开通的是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中小企业局资金管理部门的帐号。我局拟为以上单位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资金管理人员开通帐号,请在6月25日前将相关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我局(表附后),用于帐号的建立。具体帐号和密码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本人,请收到通知后及时更改密码。今后,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资金管理工作人员变动后,及时填报附表报送省局,省局将对平台内个人帐户信息进行更改。
三、数据报送要求
为确保专项资金项目数据报送的及时性,经研究决定,今后我局收集的专项资金项目数据及相关文件一律使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平台的机密邮件功能报送。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跟踪实施反馈情况的报送时间仍为当年1月15日前及7月15日前,反馈格式不做变动。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跟踪实施反馈情况按具体文件要求报送。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的报送也要求通过此平台进行。
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平台联系人:郑倩
电 话:13060051570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工作 中小企业△ 专项资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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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