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川企办〔2008〕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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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转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九届
四川名牌争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小企业局(经委):
为支持、配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第九届四川名牌争创工作,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争创名牌,现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四川名牌争创工作的通知》(川质监函〔2008〕202号)转发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四川名牌争创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号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第九届四川名牌争创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质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强力推进工业品牌战略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增强我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四川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九届四川名牌争创工作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全面优化升级,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优化结构,推进产业升级。第九届四川名牌评价着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一、二、三产业名牌协调发展。一是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和食品饮料产品争创四川名牌产品。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采取联合、合作等方式整合我省农业产品资源。积极培育发展“一地一品”等具有地域、产业特色和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产品争创四川名牌产品。鼓励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类产品争创四川名牌产品。二是培育、发展和提升制造业争创四川名牌产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7+3”优势产业,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现代中药、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等领域优先培育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名牌。在新能源、环境保护、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积极培育一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名牌。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产品,不受理四川名牌产品的申报。三是加快培育发展服务业争创四川服务名牌。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我省服务业竞争力和贡献率的要求,今年将在服务业中的商务、金融、住宿餐饮、公共设施管理、房地产开发、居民服务、科学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和邮政以及现代物流等10个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四川服务名牌,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试点的知名品牌,实现服务名牌带动四川名牌推广、四川名牌带动服务名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
2、扶优扶强,增强竞争力。继续加大对《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内产品的扶持力度,指导、帮助其完善质量管理、质量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等基础工作,积极争创四川名牌产品,不断培育壮大中国名牌产品后备队。
3、公正公开,提高透明度。广泛宣传,公开告知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的申报评价程序、评价标准、评价细则,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向企业收费、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二、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负责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的培育、争创、确认和管理工作。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推进工作的目标、计划、任务,负责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四川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推进四川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
各市州质监局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四川名牌产品和四川服务名牌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对四川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三、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四川名牌产品的企业,只需符合规定申报条件即可申报。申报四川服务名牌的企业需符合今年规定的申报目录范围,并满足相应的条件方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四川名牌和四川服务名牌的企业应以诚信为本,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达到国家节能减排要求。
1、农产品加工和食品饮料产品:产品在省内生产,商标注册并使用、产品批量生产达三年以上;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原则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产品可适当放宽);拥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具有地域性生产条件的,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地域范围界限;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通过HACCP或 ISO2000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农产品加工和食品饮料产品生产环境、生产(加工)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由法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目录范围内,应取得相应的“三品”资格。
2、制造业产品:产品在省内生产或组装,商标注册并使用、产品批量生产达三年以上;产品实物质量在本省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产品已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或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能力,原则上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无法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按照在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通过ISO9001标准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程度高;企业3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且不得突破死亡控制指标。
为优化我省产品结构,对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中明确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产品,不受理四川名牌产品的申报。水泥产品只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可以申报。电线电缆产品只限于干法交联的生产企业可以申报。对传统特色手工艺产品,要求必须是在本省境内生产,以手工制作为主,具有传统的民族文化和工艺特色,并有悠久的生产历史和一定的经济规模。
3、服务业企业: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内容明确,商标注册并使用达三年以上;企业主营业务年营业额、纳税额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前列;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管理认证,并有效运行;企业需提供近两年内由省级以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企业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满意率达100%(服务业名牌申报目录及条件见附件);企业3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无省市督办重大安全隐患。
四、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的申报及确认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08年7月1日~7月31日前登陆四川名牌网(http://www.scmp.gov.cn),自愿申报《四川省名牌产品申请表》或《四川省服务名牌申请表》,材料填写要求详见《四川省名牌产品申请表》或《四川省服务名牌申请表》及电子文本中的“填表说明”。
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质监局应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上述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二)市州质监局推荐。各市州质监局推荐要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有关方面提出评价意见,并在网上填报推荐意见。同时,请于2008年8月15日前将《争创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名单汇总表》报送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对《争创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名单汇总表》的意见,对本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请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补充推荐本行业优势企业争创四川名牌。
(三)2008年9月,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争创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动员大会,宣讲四川名牌评价细则、部署安排争创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工作。
(四)2008年9月~2009年3月,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上报的材料,委托用户评价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用户满意度评价。
(五)争创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的企业,应按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其产品进行质量水平分析,依据四川名牌产品的条件,找出差距,制定措施,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并按争创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的要求,定期在四川名牌网上报送《争创四川名牌产品企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报表》或《争创四川服务名牌企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报表》。
(六)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质监局要做好对争创企业的帮助、扶持、指导、服务等工作。
(七)2009年4月~5月,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及质量管理专家,分别对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服务名牌申报企业进行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等方面进行现场调查,形成评价报告。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提出争创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建议名单。
(八)2009年7月~8月,经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报四川省人民政府确认、公布。
五、严格申报工作纪律
各市州质监局必须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搭车收费;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有关数据;严重失实的,要对申报企业及其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2年内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联系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蒋春兰、高江明、陈离生、唐九平
联系电话:028—86607567、86607568、86607575
传真:028—86607567、86607568
附件:2008年四川服务名牌申报目录及条件
二OO八年七月一日
(盖章)
附件:
2008年四川服务名牌申报目录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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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行业分类 |
申报评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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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
服务业 |
旅行社 |
连续2年被评为“四川省诚信旅行社”,2007年被评为全国“双百强”旅行社,门市部5个以上,2006、2007年连续两年旅游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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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融业 |
银行业 |
资产规模系统内排名前5位,不良贷款率3%以下,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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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住宿餐饮业 |
旅游宾馆、饭店、专业餐饮企业 |
2007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宾馆和饭店为四星或五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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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旅游景点
管理 |
国家4A级或5A级旅游景区,2007年旅游接待10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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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地产开发 |
物业管理 |
具有2级以上物管资质,2007年主营业务营业额2500万元以上,经营无亏损,有1个物业管理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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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居民
服务业 |
汽车维修 |
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利税20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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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科学技术服务 |
科研设计
服务 |
有5年以上运营经历,近3年每年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不低于10项,年服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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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业
孵化服务 |
有3年以上运营经历,拥有孵化场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2007年在孵企业100家以上,毕业企业10家以上,服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增加社会就业人员3000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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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
服务 |
有3年以上运营经历,2007年交易项目信息1万条以上,新增3000条以上,年交易5亿元以上,培养技术经纪人100人以上,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培训200人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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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
推广服务 |
有3年以上运营经历,核心区面积5000亩以上,示范区2万亩以上,辐射区8万亩以上,带动农户1万户以上(或带动基地2万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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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批发和零售业 |
超级市场
零售 |
企业开业2年以上,2007年主营业务营业额10亿元以上,利税额300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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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现代
物流 |
物流基地 |
2007年基地内发生的年物流服务额8亿元以上,具备良好的交通和客户条件,入住物流企业10家以上,有基地管委会或投资管理公司,有配套服务中心,具备3种以上物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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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型
物流企业 |
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银行信用等级3A以上,运营网点30个以上,企业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设备,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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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型
物流企业 |
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2007年仓储营业收入1.2亿元以上并实现赢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银行信用等级3A以上,配送客户点300个以上,企业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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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型
物流企业 |
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银行信用等级3A以上,运营网点30个(或配送客户点300个)以上,企业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和仓储设施设备,有一定营运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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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
客运中心 |
2007年主营业务营业额2.5亿元以上,利税额100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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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快递公司 |
2007年邮政快递主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港澳台业务占5%以上),年业务量100万件以上,国内业务通达全国15个省(市、区)或100个城市以上,国际业务通达3个国家或地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