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川企办〔2008〕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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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小企业局(经委):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18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深入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和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处置,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如实上报事故。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节日 安全生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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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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