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川企办〔2008〕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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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中小企业局(经委): 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审核,决定命名“成都万贯濛阳服装产业园”等25户产业园区为我省第三批“四川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见附件)。 希望第三批小企业创业基地进一步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服务载体,增强孵化带动能力,大力培育规模以下企业,鼓励我省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有序引导小企业集聚,降低小企业创业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小企业创业基地所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川企办[2008]62号)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健康发展,提高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能力,实现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附件:第三批四川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 名单.doc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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