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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努力形成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时间:2007-09-10 作者:佚名 来源:INTERNET
  浙江省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力求实效。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浙江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集体合同共5.97万份,涉及企业12.9万家,全省89%的劳动保障部门重点监管企业的在岗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活动发展。
  浙江组织实施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3年行动计划,将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特别推进民营中小企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同时,该省加快了三方协调机制向乡镇(街道)的延伸。目前,该省已有86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该机制,基本形成了“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协调、依法规范”的工作格局,强化了对农村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的监督管理。
  在逐步推进和实施社会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三位一体的大社保体系中,浙江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工作保险的通知》、《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等9个政策性文件,为形成创建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弥补劳动关系中的薄弱环节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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