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府组织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即一些中小企业通过政府组织,以“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统一组织、市场运作”的方式,打通债券市场融资渠道。目前该市已联手国家开发银行并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于今年4月首次尝试20家优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发行额度为10.3亿元。
二是积极推动民营骨干企业改制上市,目标是争取每年有30家左右的深圳中小企业上市。同时,深圳还将根据各类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情况,做好培训、评估等服务工作,对上市的企业可以给予最高310万元的资助。
三是将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库为主体建立“重点民营企业池”,“池”中企业按一定比例交纳“互保金”,用于银行融资。
四是在“十一五”期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首期10亿元)与“互保金”共同构建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