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推动《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提请省人大、省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推进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以走进校园、走进农村、走进园区、走进社区为主题的“创业江苏”专题活动,营造创业环境,促进全民创业。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集群做好发展规划制订工作,重点督导30家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制订工作。依托无锡砂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江苏中小企业国家技术转移平台,依托昆山清华科技园建设江苏中小企业国内技术转移平台,依托江苏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江苏中小企业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抓好产学研对接合作。实施“双百”(百家重点骨干中小企业、百家大专院校)对接,提高产学研对接效率。抓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百家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引导扶持政策向科技型和高成长型企业倾斜。
三、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树立“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理念,转变工作职能,加强省、市、县三级的工作协调与配合,共同抓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推动市、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核心,骨干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建立示范机构服务绩效评价制度,规范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省(市)、城市之间的联系,扩大服务体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筹划成立以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服务联盟,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促进区域间中小企业共同发展。 四、继续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会同财政部门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信用担保机构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省级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为市、县(市)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增强担保整体能力,分散担保行业风险。加强担保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立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制度、业务考核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等,指导和帮助担保机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向有关银行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展专题融资对接活动,争取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争对接成功项目200个以上。 五、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健全和完善“一中心”(江苏中小企业信息化咨询呼叫中心),“两平台”(江苏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功能。以“五个统一” (统一平台、统一形象、统一徽标、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后台管理)为原则,实现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网整合。对尚未建立的市、县网站予以资助或代建,增强网络平台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培训,提高骨干中小企业信息化意识。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和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服务单位的推荐工作。 六、提升对外交流合作的水平。强化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区域竞争意识。继续发挥江苏省中小企业驻意大利、日本等代表处的作用,认真落实江苏与意大利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做好在中国江苏一意大利经贸交流与合作论坛的组织工作。积极为中小企业扩大对外经贸、技术合作交流、上市融资等提供相关服务。让更多的国外中小企业了解江苏、投资江苏,引导更多的我省中小企业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