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经济委员会
宜市经中小[2007]155号
关于开展2007年中小企业平台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商局、市属有关企业:
2006年我市中小企业平台贷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的大力指导下,在相关部门及各区(县)经商局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共办理6批次中小企业平台贷款,累计发放贷款资金10500万元,惠及我市8个区(县)的29户中小企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经研究决定启动2007年中小企业平台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平台贷款的支持对像是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重点投向科技型、出口创汇型、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型、农产品深加工型、循环经济型、劳动密集型等类型的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平台贷款组织机构、申报程序及准入条件请按照《关于印发<宜宾市中小企业打捆贷款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财发[2006]17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请各区(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做好企业融资需求调查,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组织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新申请贷款企业须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借款申请资料一式四份,2006年已获得开行平台贷款且还款期限即将到需办理续贷的企业按附件2要求上报续贷资料一式四份。贷款期限均可按两年期申报。区(县)经商局应对所属企业出具推荐函。申请2007年首批平台贷款的企业申报资料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委中小企业科,其余批次每月30日前报送。
四、中小企业科联系电话:2339266,联系人:胡俊安、刘莉。
附件:1、附件一:用款企业提供的申贷资料.doc
2、附件二:续贷企业提供资料.doc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