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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23件)(卫生部令第67号)
时间:2009-06-29 编辑:limo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6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保证法律的贯彻实施,我部对现行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2009年5月26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规程》等23件部门规章(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23件)
                       部 长  陈 竺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23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1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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