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申请采集或者采伐天然种质资源者,必须是县上科研、教学单位或相关的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的企业。 2、申请采集或者采伐天然种质资源种类,必须用于种质资源库研究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事项。 3、申请采集或者采伐天然种质资源种类一般不得用于与国外进行交流、交换,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省农业厅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办理程序 填报"采集或者采伐天然种质资源申报表" 申报材料 l、采集或者采伐天然种质资源申报表; 2、申请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农业(农牧)局的书面意见; 3、采集或采伐的天然种质资源的用途、时间、地点和数量证明。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四川省农业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58137 省农业厅植检疫站028-85505552 投诉电话::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86942671 四川省农业厅:(028)85505816 网 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四川省农业厅:scz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