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外国企业、经济组织、个人 办理程序 1、申请; 2、审核 3、签发发证 申报材料 (1)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2) <<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 (3) 外资企业章程(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4) 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证明、存单或银行对帐单、或年度会计师审核报告、或房产证、或台商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等。世界知名企业直接投资不需要资信证明。 备注: (1)应提交的附件: A、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核准通知书>>; B、如设立董事会,需投资者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C、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等); (2)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3)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应提供所签定的合同副本备审; (4)如由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一项文件的,需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外经贸厅政务中心窗口电话: 省外经贸厅外资处电话:(028)83231115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外经贸厅: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外经贸厅:www.sichuaninve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