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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产销许可证(进口酒批发、零售)
时间:2005-11-0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依据
     依据《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具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场所、仓储设施; 
2、具有熟悉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3、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办理程序
省酒类专卖局现场受理、经审查(调查)、核准后,发证。
 
  
申报材料
1、填报《企业申报酒类许可证登记表》; 
2、提交颁证机关要求的申请报告、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资金和经营场地证明、进货渠道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章程、从业人员名册等。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46667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9694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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