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依据《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有符合酒类生产要求的场地、设施、技术和检测手段; 2、符合安全条件 3、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4、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办理程序 省酒类专卖局现场受理、经审查(调查)、核准后,发证。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证产品鉴定书或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换证企业须附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4、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证明,如环保、卫生等证明(复印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经贸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46667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9694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