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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雕塑设计(国家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设计备案)
时间:2005-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依据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1993年9月14日文化部、建设部发布)第五条"文化部和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雕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和建设厅(局、委)主管本地区城市雕塑工作。"第九条"国家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设计,经省级城雕管理机构初审后报国家城雕委审核,由文化部批准;省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设计,报省级城雕管理机构审核,由省级文化厅(局)批准;一般性城市雕塑的设计,报当地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审核,由文化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条件
经省级宣传部门确定公布的重大题材和重大政治、历史人物。

 
  
办理程序
国家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设计,经省级城雕管理机构初审后报国家城雕委审核,由文化部批准。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2、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同级城雕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3、重要人物雕塑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经费预算。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四川省文物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
                    (028)86939131
省文物局博物馆处电话:(028)86271218
                      (028)86240201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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