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认证码: <%=regjm%> 个人 企业
注册 忘记密码
本站热搜:
关键字: 
热点推荐
 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指南 >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 供电营业许可、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
供电营业许可、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
时间:2005-06-03 作者:佚名 来源:INTERNET

法定依据
     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
1、申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向所在市、州经贸委提出申请;
2、市、州经贸委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或材料收集汇总,将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报省经贸委;
3、省经贸委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审查,对评审合格的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省经贸委进行审批发证。
 
申请条件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按不同的电压等级分为五类,申请不同资格等级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单位要求有相应的许可资格条件。

 
申报材料

1、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用具及施工用具管理制度等;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3、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4、企业安装、操作、维修、试验、防护等技术装备情况;
5、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等级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
6、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7、新组建的企业需提供有权单位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
8、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资料;
9、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经贸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31655
省经贸委运行处电话:(028)86522024、86523106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96942671
省经贸委:86522917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相关评论:
『发表文章评论』
* 用户名:  密码: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供电营业许可、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供电营业许可)
·煤炭经营资格审批
·开办农药企业
·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
·化工C、D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

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指导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业务指导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业务主管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您是第: 00 个访问者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7060号
© Copyright www.scsm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