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认证码: <%=regjm%> 个人 企业
注册 忘记密码
本站热搜:
关键字: 
热点推荐
 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指南 >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联合认定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联合认定
时间:2005-09-13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依据
  1、《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国经贸技术[1998]849号);       2、《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组建、认定及管理办法》(川经贸[1996]科技577号);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当年申报的具体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报当地市、州经贸委(经委);2、市、州经贸委(经委)初审合格后,按时上报;
  3、审查阶段。我委经资料审查、考核表评价合格确定审查合格企业名单;
  4、现场核查。审查合格后我委与省财政、地税、成都海关到企业进行现场复查,确定初评合格企业名单;
  5、专家答辩。初评合格企业进行专家答辩;
  6、认定。对通过答辩的企业四家予以联合认定。
 
申请条件
  1、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规模、效益和技术优势,是其行业的排头兵;    2、企业近两年科技投入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1.5%以上;    3、企业已组建技术中心,中心运行时间1年以上。

申报材料
  1、四川省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一式四份;
  2、技术中心考核评价表一式四份;
  3、其它证明材料。(注:以上申报材料可直接在"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下载,地址:www.ctisc.com.cn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经贸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31655
省经贸委运行处电话:(028)86522024、86523106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96942671
省经贸委:86522917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相关评论:
『发表文章评论』
* 用户名:  密码: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供电营业许可、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供电营业许可)
·煤炭经营资格审批
·开办农药企业
·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
·化工C、D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

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指导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业务指导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业务主管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您是第: 00 个访问者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7060号
© Copyright www.scsm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