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6号。 办理程序 1、四川省经贸委审批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四川省外经贸厅审批合同、章程; 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4、四川省经贸委办理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确认书。 申请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2、合营各方签署了合营协议; 3、合营各方共同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材料 1、中外合营者报送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3、有关附件:合营双方的意向性协议书、外方的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所在地经贸委转报文。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经贸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31655 省经贸委运行处电话:(028)86522024、86523106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96942671 省经贸委:86522917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