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认证码: <%=regjm%> 个人 企业
注册 忘记密码
本站热搜:
关键字: 
热点推荐
 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指南 > 四川省卫生厅 > 医疗机构开展戒毒脱瘾治疗审批
医疗机构开展戒毒脱瘾治疗审批
时间:2005-11-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1995年1月12日)第21条:“ 医疗单位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医疗单位开办的戒毒脱瘾治疗业务,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监督。任何个人不得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 
  
申请条件
1、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符合省卫生厅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3、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用房,公共设施及环境条件;
4、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治疗设施和药品存条件。
 
  
办理程序
1、开办戒毒医疗机构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
2、省卫生厅接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内派员进行现场审查;
3、申办者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同时提出交相应“申报材料”;
4、卫生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既为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3)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材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4)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受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5、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人员情况、科室设置、床位医院等级);
2、戒毒病区具体情况;
3、戒毒病区人员配备情况,负责人及相关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4、所在地周围环境及与其设施情况面局图;
5、戒毒病区布局草图;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有关规章制度(行政管理、医疗管理、病区治安管理、药物滥用登记报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麻醉性戒毒药品的容器及包装材料的监督销毁等管理制度)。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 (028)86932289
省卫生厅医政处电话: (028)86136360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8)86936179 86942671
省卫生厅: (028)86113817


相关评论:
『发表文章评论』
* 用户名:  密码: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卫生许可(餐饮业卫生许可)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卫生许可(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卫生许可(食品经营业卫生许可)

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指导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业务指导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业务主管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您是第: 00 个访问者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7060号
© Copyright www.scsm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