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5、公告 申请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50人(个)]。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申报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上法人股东应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3、法人股东委派人员出席股东会的委派书(由企业法人股东出具,附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由企业写与原件一致,并盖企业公章。 4、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5、章程原件二份(法人股东在章程最后一页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6、股东会纪要(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法人股东代表签字、按手印); 7、董事会纪要(董事签字、按手印); 8、监事会纪要(监事签字、按手印); 9、法定代表人任职书(股东会任命的需股东签字、按手印,董事会任命的需董事签字、按手印)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表; 10、经理聘任书、监事任职书、监事会召集人或主席任职书(签字按第9条做); 11、验资报告(90日内有效,附出资协议和财产转移保证书); 12、租房协议和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附上质验站验收合格证明) 13、依据法律、法规应当提供的材料。。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内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99)1707号]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省工商工商窗口咨询电话:86952793;受理窗口电话:86945905,86958182;审核电话:86787053;发证窗口电话:86947423;内外资核名窗口电话:86945773。 2、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86936179、86942671。 省工商局法规处:86676933 3、网址: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www.sczw.gov.cn 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www.sc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