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申请条件 无 申报材料 1、组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组建单位给代理人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组建单位关于变更事项的决定书(写明变更的内容,盖公章),同时根据变更内容提交相关材料: (1)变更负责人:提交负责人任免职文件(由组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注册资金:提交增(减)资金数额证明文件(由组建单位出具,加盖财务章)。 (3)变更地址:提交由组建单位承租的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并附组建单位拨给分支机构使用的划拨证明(也可组建单位授权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承租)。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当提交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100元【国家物价局、国家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省工商工商窗口咨询电话:86952793;受理窗口电话:86945905,86958182;审核电话:86787053;发证窗口电话:86947423;内外资核名窗口电话:86945773。 2、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86936179、86942671。 省工商局法规处:86676933 3、网址: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www.sczw.gov.cn 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www.sc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