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 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给注销通知书 申请条件 无 申报材料 1、组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组建单位给代理人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组建单位关于营业单位注销的决定书(写明注销原因,债权债务是否清理完毕及注销以后如有债权债务由谁负责清偿)。 4、负责清偿债权债务的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盖该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章、财务章。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省工商工商窗口咨询电话:86952793;受理窗口电话:86945905,86958182;审核电话:86787053;发证窗口电话:86947423;内外资核名窗口电话:86945773。 2、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86936179、86942671。 省工商局法规处:86676933 3、网址: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www.sczw.gov.cn 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www.sc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