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六号) 申请条件 持有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省政府政务中心的窗口提交申请和上述材料; 2、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窗口发给《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3、核查材料; 4、现场检查; 5、作出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机关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报材料 1、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的变更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命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履历表; (6)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因重组、改制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确认书及处置意见(不含国有资产的企业除外)或原企业全体股东同意出让股份的文件; (2)企业兼并收购合同书及章程; (3)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其他文件、证件。 2、变更企业经营地址、仓库地址(增加仓库)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的变更请示;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书; (5)新经营地址示意图、仓库地址示意图,仓库总平面图,库内分布平面图; (6)其他文件、证件; (7)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3、变更企业经营范围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的变更请示;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与增加经营范围相关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经营场所总平面图、仓库总平面图、库内分布平面图; (6)与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7)其他文件、证件 (8)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以上材料A4规格。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4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价费字(1995)340号、财综字(1995)5号) 2、收费标准:10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49449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电话:(028)86937058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8)86936758 8693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