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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时间:2005-11-25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政府服务中心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国药管市[2000]306号)。 
  
申请条件
1、已获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招标代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与开展药品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业务人员数量(在上述业务人员中,应具有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的具有药事法律知识和药学知识的专业人员);
4、有与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和资金;
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及与从事药品招标相适应的专家库;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要求的其他有关条件。
 
  
办理程序
1、经办人员对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初审;
2、处领导审核签字;
3、报送省卫生厅签字盖章;
4、核发《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1、可以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执照;
2、有关业务人员数量的证明资料和中级、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及其药学专业人员情况的证明资料;
3、从事药品招标代理活动所用的房产证明和相关设备、设施目录等情况资料;
4、从事药品招标代理所需相应资金的财务证明;
5、专家库名单及专家遴选方法;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具备的其他证明资料。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86949449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电话:86695779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86692739   8663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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