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办理程序 1、由中等师范学校隶属的市州人民政府向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变更及终止申请材料;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 2、由省教育厅组织研究、考察,提出审核意见。 3、省教育厅批复市州人民政府,并报省政府备案。变更属与高校合并的,由省教育厅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申请条件 "1、中等师范学校的变更及终止需符合省有关中等师范学校布局调整的精神和要求; 2、中等师范学校的变更及终止需按省教育厅有关审批条件和程序办理。"
申报材料 1、中等师范学校的申报材料; 2、中等师范学校所属县(或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人民政府的申报材料; 3、办理者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四川省教育厅:(028)86112616 投诉电话:四川省教育厅:(028)86111182、86113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