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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民办学校2002年年度审验
时间:2005-09-2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依据
     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四川省人大《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办理程序
1、申办者向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年审材料,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年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
2、对受理的年审材料,由省教育厅对学校所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情况组织抽查。对年审合格的,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印章,对年审不合格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申请条件
"二、年审范围
    凡2002年12月31日前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均须接受年审。
三、年审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2、办学条件(含场地、设备设施、师资状况)的情况;
3、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情况;
4、收费及学校财务管理状况;
5、招生情况;
6、学校安全工作。
"

 
申报材料
1、自查报告(含年审内容的几个方面);
2、填写《四川省民办学校年度审验登记表》;
3、2002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表及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
4、《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5、《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
6、学校章程;
7、学校2002年度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原件两份。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4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四川省教育厅:(028)86112616
投诉电话:四川省教育厅:(028)86111182、8611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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