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 申请条件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 办理程序 专利代理机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由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撤销。 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电话:85512430 投诉电话: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8557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