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印制明信片必须符合邮电部规定的规格标准。…………其他单位印制明信片,由当地邮电管理局(注:现省级邮政局)监制,但不得带有“中国人民邮政”字样。 申请条件 (一)、制作不带邮资和“中国邮政”字样的普通明信片。 (二)、所制作的明信片图稿符合国家规定版权要求。 办理程序 (一)、制作明信片的单位、个人持规定申报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二)、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监制明信片。 申报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有效证件。 (二)、监制明信片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写明规格、印制数量、印制单位)。 (三)、图稿版权授权书。 (四).制作明信片的样稿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电话:(028)86953479 四川省邮政局行业管理处电话;(028)86166236 投诉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028)86942671 四川省邮政局行业管理处电话:(028)8616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