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务中心科技厅值班员; 2、国际科技合作处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提出办理意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3、经分管厅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科技厅下达《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四川省内常住人员; 2、申请人系省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科研及管理人员; 3、申请人系出国(境)进行科技访问、考察、交流、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科技展览。
申报材料 、《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表》一份;2、《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份;3、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需提交《出国(境)参加国际科学技术会议申请卡片》一份;4、外方邀请信复印件和中译文一份;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组团单位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的,应提供由省外办出具的《预审组团任务意见函》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政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53563 省科技厅窗口电话:(028)86718879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w.省科技厅:www.scst.gov.cn.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科技厅:(028)8666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