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四川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取得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计算机安全应用资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办理程序 1、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2、省公安厅核发《四川省计算机应用资格证》或《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培训合格证》 申请条件 无 申报材料 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公安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45650 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电话:(028)86301384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96942671 省公安厅:86301421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